记者从6日下午举行的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银行座谈会和签订协议仪式上了解到,中国银行自2013年起,力争每年为西藏提供100亿元的融资支持,力争到2020年达到1000亿人民币。
协议指出,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将是西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时期,也是继续追赶全国发展步伐的关键时期。加强政银合作、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对于推动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银行业务稳健发展和经营管理迈上新台阶具有重要意义。协议确定,中国银行将充分利用自身金融资源,优先为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积极配合西藏重点发展战略。中国银行积极支持西藏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优势产业、支柱产业发展,着力提供重点行业融资服务、区域发展金融服务、行政事业单位金融服务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提供多样化融资产品与服务。自2013年起,力争每年为全区提供100亿元的融资支持,力争到2020年达到1000亿元人民币。
合理开展机构规划。科学合理布局网点结构,着力提升网点功能。自2013年起,逐步在西藏各地区、县域、边境口岸设立分支行,力争到2020年在西藏机构总量达到28个。
积极实施差异化信贷管理政策。充分利用西藏的特殊金融政策,合理扩大西藏区分行的授信审批权限,适当调整中小微企业准入标准和审批权限,给予国家或区内重点项目“前期经费贷款”差异化授信审批政策支持。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区内人员就业。不断充实西藏地区员工队伍,自2013年起,力争每年解决我区各类就业人员50人,推动区内人员就业;落实人才援藏政策,积极引进各类高端、紧缺的金融人才。